被控貪污顏寬恆出庭喊冤「司法會還我清白」 二審9/11宣判

記者許權毅、葉品辰/臺中報導

臺中中二選區立委顏寬恆因竊占國有地、假買賣以及詐領助理費等,被臺中地檢署起訴。臺中地院去(2024)年7月26日一審宣判,顏寬恆貪污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僞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竊占國土無罪。今(10)日二審開庭審理,顏寬恆出庭強調,已將有利於自己的證據提交合議庭,相信司法會還他公道、清白,二審預計於9月11日宣判。

▲立委顏寬恆今出席二審開庭。(圖/記者許權毅攝)

顏寬恆於2021年中二選舉補選期間,陸續被告發其家族涉嫌竊占國有地,房地產權間移轉也是虛僞不實登記的假交易,顏還將聘請公費助理的錢拿來扣抵人支出等。臺中地檢署調查後,2023年4月26日偵結起訴,依貪污治罪條例、僞造文書、竊占國土等罪將顏寬恆起訴。

▲臺中地院一審宣判顏寬恆貪污治罪條例、僞造文書成立。(圖/資料照)

2024年7月26日臺中地院一審宣判,顏寬恆貪污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僞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竊占國土無罪,但顏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今二審在臺中高院開庭審理,顏出庭後向記者表示「我非常無辜」,並強調已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給合議庭,相信法官會還他清白和公道,全案二審將於9月11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