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通過風災復原特別條例 預算上限560億、9縣市列災區
▲行政院會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今年7月,丹娜絲颱風席捲嘉南沿海地區,後續還有西南氣流帶來持續強降雨,讓臺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市)及屏東縣等縣(市)受損嚴重。爲讓各級政府有足夠資源辦理災後重建與復原,行政院今(7)日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預算上限560億,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以最迅速、最周延的行動協助災民重建家園,讓民衆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根據「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主管機關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爭取編列特別預算新臺幣560億元,以分期編列特別預算之方式支應,分別由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環境部、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地方政府負責執行。
條例明定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共計9大項,包含「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條例自公佈日施行,施行期間自生效日至116年12月31日。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本條例涵蓋致災地區包括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等9縣市,有因此致災的地區請主管機關工程會能依照實際認定給予納入災區,依法辦理。
卓榮泰指出,本條例納入包括農業、水電、道路、水利等設施的搶修,還有災後環境衛生、文化、社福建設等重建經費,尤其在山區很多原民鄉,有更多清理上的重建,另外也針對低收入、中低收入戶以及經濟上弱勢族羣的房屋修繕,政府會全額支持,加速推動災區各項復原的重建工作。
卓榮泰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工程會等相關部會能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協助地方政府與民衆早日重建家園。
卓榮泰指出,昨天已經拜訪過立法院,韓院長承諾會用最快速度納入整個議程安排,之後通過特別預算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