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原重建條例僅適用9縣市? 政院:非直接在草案劃定災區範圍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本報資料照片)

丹娜絲颱風及連日大雨重創南部,行政院會昨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匡列560億元,但草案條文的災區適用範圍僅涵蓋9縣市,引發質疑。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8日)表示,草案總說明以及立法理由,即是舉例說明本次受災嚴重的中、西部地區,並非在草案中直接表列劃定災區範圍,或是將其他縣市排除在適用範圍之外。

李慧芝表示,由於丹娜絲颱風是臺灣百年罕見由臺灣海峽北上並從西部登陸的颱風,嚴重造成臺灣西部及中部縣(市)嚴重災情,因此本條例草案總說明以及立法理由,即是舉例說明本次受災嚴重的中、西部地區縣(市),並非在草案中直接表列劃定災區範圍,或是將其他縣(市)排除在適用範圍之外。

李慧芝指出,本條例第2條本文規定是參考災害防救法第51條體例,由行政院公告受創地區範圍,因此也會按照過往的標準認定災區範圍;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日於院會中裁示也是按此原則,請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照實際認定,將相關災區納入並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