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變態男壽司店女廁藏側錄筆 女怒報警拒和解...判刑2月
▲新竹一名男子於某壽司店放置側錄筆欲偷拍女性如廁畫面,遭法院判刑2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潘鳳威/新竹報導
一名吳姓男子去年涉嫌在新竹市某間壽司店女廁所內,放側錄筆想偷拍女性如廁影像,遭小婷(化名)發現報警。事後,小婷不願和解並要求法院判吳男重刑。新竹地院近日判吳男依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將吳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吳男於2024年6月9日下午3時許,在新竹市某間壽司店的女廁內,放置一支側錄筆偷拍,小婷隨後進入如廁,當場發現異狀並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趕抵並將吳男逮捕送辦。
檢察官調查後指出,吳男於警詢及偵查階段均坦承犯行,並有監視器影像、密錄器畫面、照片等多項證據佐證其涉案情節,罪嫌明確,將吳男起訴。
法院審酌,吳男爲逞一己私慾,擅自偷拍小婷如廁畫面,嚴重侵犯隱私權,造成小婷心理創傷。雖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院考量其犯後態度、經濟狀況及小婷請求從重量刑等因素,依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吳男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