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全裸與男大生「視訊DIY」慘遭側錄 母氣炸報警拒調解

少女全裸與男大生視訊自慰慘遭側錄。(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苗栗一名男大生阿宏(化名),透過臉書認識未成年少女小涵(化名),兩人在社羣軟體聊天,接着他要求雙方視訊自慰,並趁機使用手機的螢幕錄影功能,將小涵胸部及持筆插入下體的畫面攝錄下來,全案因小涵母親查看女兒手機才曝光。法院最終依違反兒少法判處阿宏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阿宏於2024年4月某日下午3時許,使用臉書社羣軟體聯繫少女小涵,主觀上已預見小涵當時爲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女,阿宏仍要求小涵視訊,並彼此自慰供對方觀賞,沒想到過程中,阿宏還將兩人的視訊畫面以螢幕錄影功能攝錄,他拍下小涵裸露胸部、私密處等身體隱私部位,及持筆插入下體影片1部。事後,小涵的母親發現女兒與網友的對話內容有異,憤而報警處理。

小涵在偵查時陳稱,阿宏當時沒有說要錄影片,不知道對方當下有側錄自慰片,也沒有印象對方有詢問她是否同意,「他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錄的」等語。

苗栗地院審理,阿宏案發時已預見小涵爲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女,身心未臻成熟,竟爲圖一己私慾,乘小涵不知情之際,以行動電話之螢幕錄影功能攝錄本案數位影片供其觀覽,有害小涵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所爲顯屬非是;考量阿宏自始坦承犯行,且有調解意願,但因小涵的母親均無商談調解之意而未能達成,最終依犯以他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處阿宏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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