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拒盤查...撞傷雙臂擋車警 判刑6月
新北市周姓男子去年6月中拒絕盤查竟駕車撞傷永和員警逃跑仍被逮,新北地院日前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34歲周姓男子去年6月15日上午7時45分,駕駛黃姓女友汽車在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509巷口前,永和警分局永和派出所顏、吳姓2員警發現該車涉竊盜案件上前盤查,詎料,周男憂心遭警逮,拒絕接受攔查,竟駕車輛朝顏員衝撞欲逃離,致使顏員先以雙手撐住汽車車頭並快步向後退,終因抵擋不住而被撞開,導致右側小腿、右側踝部挫傷。
周男則趁機駕車由中正路往福和路朝永福橋方向逃逸,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及依車籍資料,查獲周男案。因周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顏員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新北地院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仍可上訴。
新北市周姓男子去年6月中拒絕盤查竟駕車撞傷永和員警逃跑仍被逮,新北地院日前判刑6月。記者王長鼎/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