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喪屍煙彈撞死三重警 無照男判刑18年6月
新北三重區治安顧慮人口黃國維(中)去年七月吸食依託咪酯「喪屍煙彈」後駕車,撞死巡邏警員黃瑋震,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昨依毒駕致死等罪判刑十八年六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市警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去年七月十三日凌晨巡邏時,遭吸食依託咪酯「喪屍煙彈」開車的男子黃國維撞死,留下愛妻及幼子,是警察因依託咪酯毒駕殉職首例。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昨依無駕駛執照駕車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因而致人於死、毒駕致人於死等罪,重判他十八年六月徒刑。
三重分局表示,尊重一審法院判決,「瑋震不只是執勤中的警員,更是我們永遠的同仁與兄弟」,後續將與黃的家屬站在同一陣線,尊重、支持其一切決定並全力協助。
廿七歲的黃國維是警方列管的治安顧慮人口。判決指出,黃國維從未考有汽車駕照,案發前吸食喪屍煙彈、K他命和安非他命,於凌晨開車上路。案發當天,黃先在新北市三重區載朋友,沿途不斷飆車、違規及闖紅燈,凌晨一點廿六分行經正義北路、龍門路口時,闖紅燈逆向暴衝,撞上正在停等紅燈的警車和另一臺「白牌計程車」。
黃瑋震和周姓同事開警車巡邏遇橫禍,警車被巨大撞擊力撞入對向騎樓,波及路邊十九輛機車,警車車頭全毀。強烈撞擊造成警車內兩名警員受困,坐在右前座的黃瑋震因全身多處骨折致創傷性血胸,送醫不治。黃國維肢體擦傷,同車林姓友人心臟功能異常;彭姓計程車司機也多處擦挫傷。
國民法官庭認爲黃國維有槍砲等多項前科,無照且毒駕,一路橫衝直撞釀一死二傷。黃國維事發前已有七十餘次無照駕駛違規紀錄,完全漠視駕照考驗制度,更使殉職員警家庭破碎,犯罪情節重大。
黃國維無照駕駛致人於死,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加重其刑,他未積極與死者家屬和解、賠償損害,連與彭姓運將達成調解都未履行,國民法官們不輕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