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吸喪屍煙彈撞死警 判18年6月
新北市警員黃瑋震2024年7月執勤時,遭毒駕男子黃國維撞死,圖爲黃瑋震告別式。(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厚德所28歲警員黃瑋震2024年7月執行巡邏勤務時,遭25歲毒駕男子黃國維撞死,檢警查出,黃國維開車前吸食K他命及「喪屍煙彈」。由於黃男案發後毫無悔意,尚未與家屬和解,新北地院選任國民法官參審3天26日依毒駕致死等罪重判黃男18年6月徒刑。
黃國維2024年7月13日凌晨1時許,駕賓士車在三重街頭狂飆並一路逆向行駛、蛇行、闖紅燈,最後於正義北路、龍門路口闖紅燈逆向高速衝撞對向停等紅燈的警車及1輛計程車。坐在警車內的黃瑋震經送醫急救仍不治,同車員警周恩宇亦受輕傷,但黃卻供稱對衝撞警車經過完全沒印象。
檢警調查,黃國維前科累累,曾遭通緝,是列管的治安人口,且無汽、機車駕照,5年內多次遭舉發違規;案發前他因混用了K他命及「喪屍煙彈」等多種毒品後開車上路,導致黃員不幸殉職,本案也是毒犯吸食喪屍煙彈造成警員殉職首例,引發全臺關注。
案發後,新北市警局特地舉辦隆重告別式,市長侯友宜親自到場弔唁,並頒發行政院楷模獎章,警局替黃員覆蓋國旗及警旗。上百名警察同仁高喊「瑋震任務結束、一路好走」,並與親友一同送他最後一程,場面備極哀榮。黃瑋震遺孀抱着4歲兒子坐在臺下,難掩悲痛情緒,淚流不止。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自23日開庭,密集審理3天,昨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毒駕致死等罪判處黃國維18年6月徒刑,可上訴。據悉,黃員家屬對黃國維完全不在乎毒駕肇事,漠視交通法規,甚至案發後毫無悔意,將等收到判決書後,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