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借廁所遭拒!竟怒砸早餐店、叫囂 竹市警迴應了
市議員劉崇顯表示,事發後接獲店家陳情並前往關心,店家表達相當害怕加害人再度返回現場進行暴力脅迫。(劉崇顯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新竹市李姓男子16日清晨到林森路1間早餐店借廁所遭拒後砸店,遭警方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未料不久後,李男竟然再度回到店內鬧事咆哮,事件在網路發酵,警方處理方式遭批評;對此,警方表示,由於被害人提告,全案將依傷害、毀損、恐嚇等罪嫌移送偵辦。
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譴責此事,痛批新竹市府怠忽職守,市議員楊玲宜質疑,爲何被管制約束的施暴者,可以二度跑到店家恐嚇索取保護費?爲何所長第一時間的迴應,竟以施暴者情緒失控,不適合製作筆錄與逮捕,反讓施暴者在事發兩小時後再度跑回店內施暴?爲何面對傷害、毀損他人財物的現行犯,市警局竟束手無策,連最基本保護市民的責任都做不到?
市議員劉崇顯表示,事發後接獲店家陳情並前往關心,店家表達相當害怕加害人再度返回現場進行暴力脅迫,也說警察應該要展現更積極的態度來處理此案,他也說,除了針對犯罪行爲積極研擬裁處以外,更要主動偵辦傳喚犯罪者到案,不要讓店家活在擔驚受怕的陰影下。
針對此事,警方今說明,李男16日5點38分前往早餐店欲借用廁所遭拒,隨即推倒擺放於店前的送貨機車,並將桌上販售中的早餐揮落地面,雙方因而爆發口角。過程中,店內1名女店員於衝突發生時遭李男掌摑,店家報警求助。
警方到場時,發現李男渾身酒氣、情緒激動,便先行隔開雙方,避免衝突升高,然而李男持續叫囂,更朝店家人員丟擲打火機,但未擊中。
警方強調,警方確認現場人員均無受傷後,鑑於李男酒後情緒失控,爲防止他人生命、身體遭危害,依法對其實施壓制並帶返所保護管束,過程中員警曾使用辣椒水協助控制,並在派出所協助其清理臉部,待李男情緒趨穩後,他自稱要返公司上班,警方遂結束管束措施。
警方說明,同日上午6點50分,李男再度步行回到早餐店前咆哮,店家再次報警。警方趕抵現場時並未發生肢體衝突,李男見狀隨即離開。隨後,被害女店員於8點35分前往南門派出所,完成傷害、毀損及恐嚇告訴筆錄。
警三分局長陳科宏表示,警方到場後考量李男身上帶有酒氣、情緒不穩且有脫序行爲,故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強勢將其壓制,帶返派出所實施保護管束。有關所長說明內容用詞有不夠精確部分,深表歉意,已加強所屬幹部教育訓練,並依規檢討議處。全案依傷害、毀損、恐嚇等罪嫌,函請臺灣新竹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