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仍在跳?宜蘭醫院爆「器捐」爭議 檢方、衛福部互槓

心臟仍在跳動?宜蘭醫院爆「器捐」爭議 檢方、衛福部互槓(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宜蘭某醫院今6月間在執行器官捐贈時,因捐贈者仍裝設葉克膜、尚有心跳,卻啓動相驗與器捐流程,引發「強摘器官」爭議。經衛福部調查後表示,事件起因於檢察官對器官捐贈流程理解有誤,醫院並無違法。不過,宜蘭地檢署今(20)日發出聲明強調,檢察官當時系依規審慎評估,並非對法規不瞭解。

據瞭解,一名21歲男子6月在烏石港附近自撞橋墩,重傷後失去呼吸心跳,昏迷指數僅3分,瀕臨腦死狀態,靠葉克膜延續生命,家屬在兩次家庭會議後同意捐出器官,醫院依程序通知檢察官到場相驗,準備進行「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DCD)。

宜蘭地檢署今(20)日發出聲明強調,檢察官當時系依規審慎評估,並非對法規不瞭解。(吳佩蓉攝)

不料,檢察官抵達時發現捐贈者仍未撤除維生設備、心臟仍在跳動,因而暫停相驗,事件曝光後引發輿論關注。

衛福部指出,該案屬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DCD)流程,與傳統腦死捐贈(DBD)不同,家屬已同意撤除維生醫療,心跳停止5分鐘後方可進行器捐。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昨日受訪時表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器捐中心)已完成調查,認定醫院程序並未違法,爭議主要源於檢察官不熟悉相關法規。

她並指出,雙方已釐清認知落差,未來將依衛福部於106年公佈的《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執行,暫不推動「非病死」案件器捐。

不過,宜蘭地檢署今發佈新聞稿澄清,檢察官當時系依據同一份《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判定,該案屬「非病死」案件,不符執行DCD條件,因此依法審慎評估並持續與醫院協調,絕非對法規不瞭解所致。

地檢署強調,檢方尊重醫療專業與家屬意願,未來仍將秉持依法處理、公正審慎與尊重人道的立場,與醫療機構保持密切合作,確保程序符合法令規範,同時兼顧法治精神與人道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