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醫院遭爆器捐「心臟還在跳」 高大成曝:醫師好為難
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記者趙容萱/攝影
北部某醫院爆重傷患者裝葉克膜,心臟還在跳動,疑似違反器官捐贈程序爭議。對此,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認爲,國內執行器捐要求非常嚴格,需經三名醫師判定死亡,過去醫師多采VCD腦死判定,提高器捐移植成功率,但因需面臨「心臟還在跳動就器捐」的醫療倫理爭議或怕被告,現在很多改採DCD心臟停止後死亡。
「太報」揭露,北部某醫院今年5月間一名車禍重傷患者裝葉克膜,心臟還在跳動,爆出疑似違反器官捐贈程序的爭議,院方就要求檢察官與法醫到場相驗,引起現場法醫質疑有違法疑慮。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認爲,該案在醫療程序上均符合法規與專業。
高大成說,判定死亡有二種,一種爲VCD腦死判定(Whole Brain Death),另一種爲DCD心臟停止後死亡(Donation after Circulatory Death)。 重點在於判定死亡,不一定要心臟停止,因爲一旦心臟停止,身體各器官會因爲失去血液供應和氧氣而逐漸喪失功能。
高大成說明,心臟停止一小時後,包括肺臟等器官捐贈移植恐失敗,因此醫界做法是病患或傷患心臟尚未停止,醫師以腦死不可能恢復,因此判定可器捐。
高大成指出,過去死刑犯可器捐,臺中曾有死刑犯在執行槍決後,醫師研判腦死可器捐,但送到臺北,該名死刑犯恢復心跳,看起來又沒有腦死,送回臺中補三槍行刑,再送到臺北,其器官已無法器捐。
他強調,由此可印證,國內執行器捐要求非常嚴格。器捐判定死亡需經急診、病房和重症等三名臨牀醫師、一名法醫判定,有時候,醫師的意見會與法醫相左,醫師基於提高器官捐贈移植成功率,採VCD腦死判定,但法醫爲求慎重,要求等心臟停止,屆時器捐移植恐失敗。
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記者趙容萱/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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