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鬆綁 中市不動產公會:1落差恐成購屋糾紛隱憂
臺中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謝麟兒建議,採用內政部實價登錄成交金額作爲貸款認定依據,保障購屋族權益。圖/業者提供
金管會今(4)日拍板宣佈,將「新青安貸款」排除《銀行法》第72條之2放款限額,可望釋出資金活水,銀行承辦一般自住房貸更具彈性,被視爲是助攻首購族購屋的德政。不過,金管會同時提醒,銀行鑑價與實際成交價可能不同,貸款金額或將與預期有落差,引發市場憂慮。臺中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謝麟兒直言,這恐成未來購屋糾紛的最大隱憂。
謝麟兒指出,過去因新青安額度被納入限額,導致部分銀行在資源分配上產生排擠效應,一般自住貸款案件因此出現核貸困難。本次調整能有效緩解銀行壓力,有助於在今年預期的建案交屋高峰中,減少客戶與建商間因撥款延遲或貸款核不下來所產生的糾紛,進一步穩定市場交易秩序,此舉對於有實際購屋需求的消費者而言,堪稱一項利民的德政。
然而,地產業界最關注的並非只是新青安資金鬆綁,而是金管會新聞稿中特別提醒:「銀行鑑價金額與實際成交金額可能不會相同,因此取得的貸款金額可能與預期不同。」對購屋族而言,簽約成交金額與銀行鑑價出現落差,往往代表貸款金額不足,最後只能籌措更多自備款,恐易造成購屋者與建商或銀行之間的糾紛。
因此,謝麟兒提出建議,應採用內政部實價登錄的成交金額作爲貸款認定依據,才能真正保障買方權益,也避免建商與金融機構之間陷入三方爭議。
中部房地產業界認爲,雖然新青安貸款鬆綁確實帶來市場正面效應,但「銀行鑑價與實際成交價落差」若未處理,仍可能削弱政策美意,呼籲政府在推動房貸政策時,應同步檢討貸款基準,讓制度更加符合實際市場狀況,才能達到真正的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