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僅留「一句話」 帶走證件人間蒸發!悲催男決定棄婚
新婚妻僅留「一句話」,帶走證件人間蒸發!悲催男決定放棄,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去(2024)年在對岸登記結婚,卻沒想到短短數月就急轉直下。今年4月,小萱趁阿國外出時,收拾證件與隨身物品後離家,只帶走她從大陸帶來的手機,卻將阿國爲她辦的手機棄之不顧,隨後發訊息稱「人在臺北,需要時間冷靜」,之後便音訊全無。不滿小萱所爲,阿國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因爲他苦尋不着小萱,最終只能報案請求協尋。雖然確定小萱仍然在臺灣,但卻是不知所蹤。他在無奈之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兩人婚姻「根本無效」,或者至少應准許雙方離婚,讓他能夠擺脫這樣的困境。
法官考量,阿國與小萱確實於去年7月就在大陸依法完成結婚登記,並領取結婚證。之後小萱也在今年3月入境臺灣,並與阿國同居生活,顯示雙方確有結婚真意,因此阿國主張「婚姻無效」的訴求難以成立,予以直接駁回。
法官審酌,婚姻的本質是共同生活與相互扶持,但是小萱卻在今年4月離家後,便與阿國分居,並且斷絕聯繫,顯示她已經無意經營婚姻,夫妻間誠摯的基礎已被嚴重破壞。
法官認爲,任何人若處於阿國的相同境遇,難以繼續維持婚姻生活。由於婚姻已經發生無法修復的破綻,符合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的「重大事由」,阿國的離婚請求,於法有據,應當予以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