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時評 | 金融“活水”潤消費 引擎升級促增長

近期,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金融支持提振和擴大消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釋放出國家堅定擴大內需、激發消費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鮮明信號。這份政策“組合拳”共提出6個方面19項重點舉措,不僅爲金融支持消費明確了方向,也繪製了推進消費升級的“施工圖”,展現出精準滴灌、系統聯動、靶向施策的戰略思維與治理能力。

消費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更是構建國內大循環、暢通國民經濟運行全鏈條的關鍵環節。近年來,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持續增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穩步提升。2025年5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41326億元,同比增長6.4%,顯示出我國消費市場韌性強、潛力大、回升快的積極特徵。

然而,影響消費持續增長的因素也不容忽視:一方面,居民收入預期、儲蓄傾向等影響消費意願;另一方面,消費結構持續升級,金融服務供給滯後於新型消費業態和場景需求。面對這些結構性矛盾,僅靠短期促銷、一次性補貼難以根本解決問題,必須通過系統性改革,構建金融支持消費的長效機制,提升居民的消費能力和意願,激活整個內需市場。

此次,《意見》明確提出,從商品消費、服務消費、新型消費三大領域精準發力,通過信貸、債券、股權等多元融資工具“組合出拳”,有力支持消費擴容提質,特別是在服務消費方面體現出較強的前瞻性與操作性。

文化旅遊、體育娛樂、教育培訓、居住服務等領域是居民改善型消費的重要支出項,兼具高成長性和強帶動力。《意見》提出“創新融資模式”“延長貸款期限”“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具體舉措,正是迴應了服務消費生命週期長、投入大、風險分散慢等金融難點。通過適配服務型消費的金融產品,推動“輕資產”企業獲得發展動能,既能優化服務供給,也能創造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帶動消費迴流與升級。

與此同時,《意見》支持擴大耐用消費品融資、綠色家電替換消費、以舊換新信貸工具等,直面居民“買得起、換得掉、用得好”的需求升級趨勢,在綠色消費、智能消費等新賽道培育新的增長極。

推動金融促消費,不能僅停留在政策文件層面,更要在落地執行上敢於破題、勇於創新。當前,不少金融機構仍在傳統信貸邏輯中觀望,面對新型消費業態,缺乏風險評估模型與服務經驗,導致部分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依舊存在。

因此,落實《意見》的重點之一,就是加強金融供給側改革,提高金融資源配置的精準性、普惠性和協同性。一方面,要提升對新興消費產業鏈的金融理解力,建立專門風控機制,發展“數據信用+消費金融+供應鏈金融”融合模式;另一方面,應依託金融科技,推動“場景化金融”建設,增強用戶體驗和服務觸達能力,實現“嵌入式”“便捷化”消費支持。

特別是在信用消費體系建設方面,應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推動個人信用貸款、消費分期、小微創業信貸等更加普惠發展,爲擴大中低收入羣體消費提供實際支撐,從而形成“消費帶動供給、供給激發信貸、信貸反哺消費”的良性循環。

要真正發揮金融對消費的支撐和引領作用,還需進一步健全政策保障體系和制度化安排。《意見》提出“健全協同推進機制”,需要各部門在職責劃分、數據共享、資源整合等方面形成合力。同時,應加強金融監管與消費監管的協同,既要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也要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外,在推動金融機構落實舉措過程中,可探索建立分類考覈機制和激勵約束體系,推動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區域金融機構形成差異化定位,真正打通金融支持消費的“最後一公里”。

站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起點上,擴大內需、提振消費是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選擇。《意見》的發佈,是我國政策體系中一次金融賦能消費的全局性部署,也是消費動能從“恢復型”轉向“持續性”的關鍵抓手。未來,隨着政策落地、機制完善和市場響應,消費將持續釋放增長潛力,成爲穩增長、促轉型、惠民生的堅實支柱。

肖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