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直播電商監管升級,激發消費新活力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介紹,《辦法》由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網信辦研究起草,旨在加強直播電商監督管理,維護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直播電商健康發展。

直播電商是數字化時代背景下直播與電商雙向融合的產物,既創新了消費場景、豐富了消費供給,也催生了新職業,帶來了大量就業機會,爲經濟增長注入了強大動能。2024年全國網上零售額增長7.2%,推動我國連續12年成爲全球最大網絡零售市場。其中,直播電商成爲網上消費增長較快部分,截至2024年12月,收看電商直播、直播帶貨的用戶規模在我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中佔比達54.2%,奔騰向前的“消費馬車”正拉動經濟發展穩中前進。

新興事物的發展總是一個不斷探索和成熟完善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會出現各種風險和挑戰。隨着直播電商行業的迅速發展,問題也隨之出現。數據顯示,近五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增長10.5倍,同時,投訴舉報的增幅高達47.1倍,明顯高於傳統電商,暴露出行業野蠻生長帶來的種種問題。技術合成的虛擬場景、“投其所好”的誇大宣傳、天花亂墜的誘導話術、泥沙俱下的營銷故事……喜歡在直播間買買買的網友,對於這樣的場景早已見怪不怪,而且一旦“不小心”發生侵權行爲,很難維權。如果任由這些套路“滿天飛”,“劣幣驅逐良幣”,直播電商遲早會失去消費號召力,被時代拋棄。

良法才能善治。我國先後批准發佈《電子商務直播售貨質量管理規範》和《直播電商服務質量的信息監測與評價規範》兩項國家標準,指導江蘇、浙江等地制定發佈了《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規範》《綠色直播間運營規範》等地方標準。在這些法規制度的有力保障下,2024年我國共查處包括直播電商在內的各類涉網案件3.6萬件,攔截無證商品信息1315萬次,提升了直播電商行業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我們堅持乘勢而上,聚焦“臺前幕後”主體多、“人貨場”鏈條長、“線上線下”管理難、消費者取證難等突出問題,發佈《辦法》,正是促進直播電商健康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

凡事有其要,執其要者事成。《辦法》緊盯直播電商的各環節、全鏈條,細化了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明確了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人員的責任和義務,督促“鐵打”的平臺和“流水”的直播都做到知責明責、履責盡責。同時,《辦法》凝聚“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的思想共識,強調了不履行法定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細化了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相關具體情形,讓法規制度真正“長牙”“帶電”,進一步提高了直播電商的違法違規成本,有利於推動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更好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乘着數字經濟繁榮發展的“東風”,促進直播電商健康發展大有可爲。堅持監管規範與促進發展並重,進一步健全和執行直播電商常態化監管制度,壓實各方責任、加強商品溯源、從嚴打擊查處,以點帶面淨化行業生態,直播電商必將實現健康發展,激發消費澎湃活力,推動網絡流量更好轉化爲經濟增量。

作者:李婭 湖北省鄂州市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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