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偷拍未成年女友 不雅照外流判刑2年

高雄地方法院將曾男依違反兒少法、妨害性自主和妨害秘密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資料照片)

高雄市一名21歲曾姓現役軍人,透過社交平臺結識未成年少女「YOYO」(化名),兩人交往後多次發生性行爲。曾男不僅明知對方未滿18歲,仍拍攝性愛影片,甚至在少女身上書寫猥褻字句並拍照留存,事後將影像傳給友人炫耀,導致不雅照外流。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兒少法、妨害性自主等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曾男與YOYO於2021年5、6月間透過社羣平臺認識,並於同年7月開始交往。儘管曾男知悉YOYO未成年,仍於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間,在高雄某旅館及YOYO住處多次與其發生性行爲,並以手機錄影、拍照留存。

檢方調查指出,曾男在2022年5、6月間某日於YOYO住處,於其臀部書寫「母豬」、「X死我」、「情趣用品」、「曾OO是我的主人」、「精液廁所」、「我是小狗汪」等不雅字句,並拍攝YOYO裸露部位的照片。同年10月,曾男將相關影像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綽號「性質」、「酪梨」的友人,導致影像外流。

YOYO的朋友在網路上發現相關照片後通知YOYO,YOYO震驚之餘向母親求助,隨即報警處理。警方順利查扣曾男手機,並掌握影像流傳情況。曾男事後與YOYO及其母親達成和解,但YOYO表示至今仍持續就醫,且未能原諒曾男。

法院審理時,曾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其行爲對YOYO造成重大心理創傷,依違反兒少法、妨害性自主和妨害秘密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合併執行,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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