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偷拍制服少女性影像辯:不知未成年 1原因躲過刑責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現役軍人阿輝(化名)去年2月間在北部某車站的電扶梯,以手機偷拍前方未成年少女的性影像,結果被正義路人抓包;他辯稱,當時少女穿着類似校服的角色扮演服裝,他不知道對方是未成年人。不過,後來因爲少女撤告,士林地院法官日前裁定本案公訴不受理。

▲阿輝偷拍未成年少女性影像,當場被正義路人抓包。(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是現役軍人,卻在去年2月間於某車站的電扶梯,手持手機拍攝站在前方的未成年少女隱私部位性影像,但立刻就被旁邊的正義路人發現並制止;受害少女報警後,警方當場扣下阿輝作案用的手機。

阿輝到案之後辯稱,當時少女穿着類似校服的角色扮演(cosplay)服裝,不是真的學校制服,而且他只有看到側臉,加上受到妝容影響,以爲女方已經成年,他真的不知道女方是未成年人,兩人也互不認識。

由於阿輝涉犯的是告訴乃論罪,後來少女具狀撤回告訴,士林地院法官日前裁定,此案公訴不受理。至於阿輝作案用的手機,則被法院單獨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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