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殺死女同袍!2度性侵遺體遭判無期 判賠家屬410萬餘元
憲兵指揮部志願役憲兵許俊傑去年不滿同單位劉姓女友欲分手,情緒失控下在新北市住家中掐死她,事後還兩度性侵遺體並冒充劉女回覆訊息給人在門外關心的家人。新北地檢署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現役軍人殺人罪、損壞污辱屍體罪及僞造準私文書罪起訴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今年3判他無期徒刑;民事侵權行爲損害賠償部分,新北地院日前判決應賠償家屬410萬7823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19歲許男與同齡死者原爲高中同校同學,高職畢業後各自簽下志願役進入憲兵指揮部服役並分發到同一單位,日久生情成爲情侶。死者與母、姊、弟同住,與許男交往後,許男不時會在休假時前來同住,但家屬供稱,許男控制慾強是恐怖情人,兩人常爲此爭吵,死者再度要求分手,許男反懷疑是女方另結新歡。
去年5月17日晚間,許男逕自持劉女住家鑰匙入門找女方談判,起初劉姊見雙方對話尚稱平和未介入,不料2人卻在回到女方房間後發生憾事。隔天劉家3姊弟相約至桃園看爺爺卻不見死者,劉姊出聲呼喊,卻只見妹妹以手機LINE回傳「收到」、「再等等」等簡訊,拖了近一個小時仍未步出房門。
劉姊察覺有異敲門找人,最後竟收到一通「妹妹死了」的簡訊,衝入房內赫然發現蓋着棉被的妹妹,全身赤裸躺在牀上已經斷氣,此時一旁的許男情緒失控,衝出房門試圖以水果刀自殘遭制止,令家屬受有永不可磨滅的心靈創痛,惡性重大,犯後雖坦承犯行,試圖與死者家屬調解,均被拒絕原諒。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今年3月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現役軍人殺人罪、損壞污辱屍體罪及僞造文書罪,合併重判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因許主張「有自首」盼減刑,現上訴高院中。有關民事侵權行爲損害賠償部分,新北地院日前判決許男應賠償死者家屬410萬7823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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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役憲兵許俊傑(前)不滿劉姓女友欲分手,去年月中除掐死對方並2度性侵遺體,一審判無期徒刑,新北地院日前判賠死者家屬410萬7823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