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分手...憲兵勒死同袍女友2度辱屍!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憲兵許俊傑殺害女友,還2度侮辱屍體。(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憲兵指揮部志願役憲兵許俊傑,不滿同袍劉姓女友打算分手,2024年5月間勒斃女友後,又兩度侮辱屍體。一審國民法官將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26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據瞭解,現年20歲的許男與死者劉女爲高中同學,高中畢業後分別簽下志願服役同意書,並一同進入憲兵指揮部服役,還分發到同一個單位。日久生情之下,2人成爲男女朋友。但疑似因爲許男掌控欲太強,懷疑劉女變心,成爲這起悲劇的引爆點。

案發於去年5月中,許男在晚間持劉女給的家中鑰匙,進到劉女房間。當天劉女的胞姊也在家中,但看見2人對話平和,因此沒有多加註意。但第二天上午,劉女胞姊因相約家人一同到桃園探望祖父,劉女卻未出房門;胞姊在門外出聲詢問,但劉女卻僅以LINE回傳「收到」、「再等等」等訊息。

但過了1個小時,劉女仍未出門,胞姊察覺有異,拍門呼喊劉女,沒想到竟看到LINE傳來「妹妹死了」的簡訊。胞姊衝入房內發現蓋着棉被的劉女全身赤裸、斷氣躺在牀上。房內的許男則衝出房門,試圖拿水果刀自殘但遭制止。警消人員趕赴現場,許男遭捕,劉女送醫後仍回天乏術。

許男被捕後表示,當晚9點多2人發生爭執後,失手掐死劉女,越想越不甘心,2度侮辱屍體;一直到了早上,胞姊找人時,才以劉女手機拖延,但紙包不住火,最後才坦承殺害劉女。檢方依照「現役軍人殺人」、「侮辱屍體」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國民法官重判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許男還當庭向法官主張自己「有自首」,請求減刑。但高院不採信,26日駁回上訴,仍將許男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