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分手掐死女友又兩度姦屍 憲兵判賠410萬餘
憲兵許俊傑不滿劉姓女友提分手掐死她後又兩度姦屍,還用劉女手機傳訊給劉女朋友與劉女姊姊製造劉女仍活着的假象。劉女母親爲此向許俊傑請求侵權行爲損害賠償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等共410萬餘裁準。(資料照)
憲兵許俊傑不滿劉姓女友提分手,2024年5月18日凌晨在劉女新北市住所掐死她後又兩度姦屍,還用劉女手機傳訊給劉女朋友與劉女姊姊製造劉女仍活着的假象。劉女母親爲此向許俊傑請求侵權行爲損害賠償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等共410萬餘,許俊傑認諾;新北地方法院因此裁準。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俊傑和劉女都是憲兵,去年5月16日許和劉女分手後,爲了挽回感情跑去劉女住所找她。兩人從17日晚間談到18日上午無果並因此發生爭執後,許俊傑在上午9時許掐死劉女,並基於污辱屍體之意拳打劉女臉部五下後姦屍,還拿劉女手機假冒劉女名義傳訊息給同袍。
接着許俊傑因射精太快不滿意,又姦屍一次。不久後劉女姊姊等不到原本約好一起看祖父的劉女便傳訊給她,許俊傑看到訊息後又假冒劉女名義傳訊「她死了」。
劉女母親向許俊傑提出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要求許俊傑賠償劉女喪葬費64萬餘、劉女如果在世的扶養費146萬餘,以及因此痛失至親、受有莫大精神痛苦的20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410萬7823餘元。
庭審時許俊傑向法官表示完全同意劉女母親請求、不保留任何抗辯,新北院依《民事訴訟法》判決許俊傑敗訴,裁准許俊傑需賠償劉女母親所請求全部損害賠償。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