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研議特管法降低醫美糾紛 保護患者安全
因應近期醫美事故頻傳,衛福部宣佈將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透過強化醫師資格與訓練要求、建立醫美風險分級、落實不良紀錄公開及責任追溯等多項措施,全面提升醫美產業的安全與透明度,保障民衆就醫權益。對此,臺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理事長陳俊光醫師表示,醫師的專業能力與臨牀訓練確實需要嚴格把關,然而,真正的解方不僅在於設下限制門檻,更應重視醫師的持續教育與專業培訓。他承諾,未來將透過學會扶持1000多位醫師通過認證,提升醫師的專業水準,併爲產業建立更清晰的專業門檻。
衛福部修特管法 限制「直美醫師」現象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主要修正的4大方向爲:
1.醫美風險分級管理,醫師資格強制PGY兩年制度
依不同醫美療程的風險程度(如:針劑注射、雷射光電、抽脂、大面積拉皮…等),設定醫師執業資格與執刀標準。高風險項目要求醫師有更完整或專科訓練。醫師不能一畢業即從事醫美臨牀工作,必須完成醫學院畢業後的 PGY(醫學院後基礎訓練)兩年,才能執行醫美療程。
2.重大事故監督與品質評鑑制度
若診所或醫師發生重大醫療事故,衛生主管機關將啓動調查,並強制接受4年醫策會醫美品質評鑑。
3.不良紀錄公開與機構透明性
醫美診所若被停業、廢照或有嚴重違規紀錄(例如廢照三個月以上或5年內累計停業時間三個月以上),醫師證號將被公開,避免醫師或診所換名字或機構來逃避查詢。
4.醫療事故後的健保求償機制
若醫美事故屬第三方責任,不再由全民健保全額負擔相關醫療費用。政府將依健保法第95條開啓求償。這樣可提升醫療過失的責任承擔與成本透明度。
陳俊光醫師表示,醫美本質屬於醫療,醫師的專業能力與臨牀訓練確實需要嚴格把關。然而,真正的解方不僅在於設下限制門檻,更應重視醫師的持續教育與專業培訓,確保以最新知識與技術守護患者安全。他說明,臺灣微整形美容醫學已建立專科醫師審查制度,會員必須符合嚴格條件方可申請專科醫師審查:
1.需連續維持會員資格兩年,若中途喪失資格,則須另計連續兩年。
2.期滿必須修滿 60學分,學分可以累計,具會員資格期間之學分方爲有效學分。
陳俊光理事長強調,這樣的設計,目的就是確保申請者不僅具備臨牀經驗,更能持續參與學會培訓與教育活動,真正達到專業深化與能力提升。
陳俊光理事長指出,許多醫美糾紛的核心原因,來自於醫師專業不足或與患者溝通落差。若醫師能透過學會持續教育掌握最新知識與臨牀觀念時,不僅能在術前提供更完整的風險評估,也能在術後提供更妥善的照護。這不僅降低醫療糾紛風險,更能助於強化醫病之間的信任關係。
醫美已從過往熟齡族羣專屬,逐漸成爲年輕族羣的日常選擇。隨着市場快速成長,醫師所需承擔的專業責任也更爲重大。陳俊光理事長呼籲,除了靠政策限制醫師進入醫美領域,更應重視且積極推動專業持續教育與學會培訓。唯有不斷提升醫師的臨牀技術與專業水平,才能真正保障患者安全,並推動臺灣醫美產業朝向健康、永續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