擱置700件醫療糾紛案!醫師拒絕具名鑑定 衛福部試辦新計劃解套
爲解決醫療鑑定新制的困境,衛福部、法務部及高等檢察署積極溝通協調,今天(1)起實施「醫療專業意見」試辦計劃,讓檢察機關在偵查案件時仍可取得專業醫療意見。(本報資料照)
《行政訴訟法》去年5月修正實施,要求醫師執行醫療鑑定須具結、具名及出庭,導致醫師紛紛婉拒協助,刑事醫事鑑定窒礙難行,至今約700多案醫療糾紛案擱置。爲解決困境,衛福部、法務部及高等檢察署積極溝通協調,今天(1)起實施「醫療專業意見」試辦計劃,讓檢察機關在偵查案件時仍可取得專業醫療意見。
司法院爲強化鑑定程序保障,113年5月15日施行《刑事訴訟法》部分修正條文,規定鑑定人須具結、具名及到庭以言詞說明,但修法內容對於現行醫事鑑定制度造成巨大沖擊,具名可能使鑑定醫師受到關說請託、騷擾甚至報復,而有心理壓力,又醫師本業爲醫療照護,現行臨牀業務已十分龐大,難以負荷出庭。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過去如有醫療糾紛等刑事訴訟案,司法單位會向衛福部尋求醫事鑑定,由專科醫師提供意見,交由醫事審議委員會(醫審會)討論做出醫事鑑定,再提供給法院或檢察署。
劉玉菁指出,過去執行上都沒有問題,但《刑事訴訟法》修訂後,要求鑑定人須具名,還要出庭交叉詰問,導致醫師婉拒協助,目前累計700多件醫療糾紛案未能處理,被退回各地檢察署。由於醫審會刑事醫事鑑定停擺,間接影響了民衆於訴訟過程中釐清真相的權益。
劉玉菁指出,爲了但不讓案件卡住,衛福部和法務部、高等檢察署磋商,改以提供「醫療專業意見」的形式。經多次會議溝通協調取得共識,若檢察機關於偵查案件有徵詢醫療意見的需要,得函詢衛福部「醫療專業意見」,作爲案件偵查階段的參考。試辦計劃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可解決大部分刑事案件無法繼續偵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