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糾紛不再愁 全省117家法院共同守護“小家”幸福
3月7日,省法院召開家事審判工作暨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記者從會上了解到,當前,全省117家法院全部建立了家事審判庭或合議庭,構建了專業化審判模式。圍繞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與“情感修復”的雙重需求,全省法院2024年共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287份、家庭教育令2489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函3365份。
文/皮婉婷 本報全媒體記者李巧
引入中間人協助離異母親行使探望權
2023年8月,李某(女)與柳某因感情不和,自願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約定,婚生女柳某甲由柳某撫養,婚生子柳某乙由李某撫養,雙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權利。離婚後,柳某及其家人以不放心將女兒交給李某爲由,拒絕並阻礙李某探望女兒,致使李某長期無法與女兒相見。
李某遂訴至法院,要求柳某允許其每月探望女兒不少於兩次。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李某與柳某積怨已久,矛盾較爲尖銳,如直接作出判決,極有可能會引發後續執行糾紛,不利於化解雙方之間的矛盾,也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法官在徵求陳某意見的基礎上,提出讓柳某的小姨陳某作爲中間人協助李某探望女兒的方案,最終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李某每月可探望女兒兩次。
本案中,人民法院注重發揮親屬長輩、“五老”鄉賢等人員在化解家事矛盾中的積極作用,通過引入中間人的方式促成雙方彌合分歧、達成調解,妥善保障了李某作爲母親所享有的探望權利,也爲破解離婚後“探望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
會上,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鄒宇平介紹,當前,全省117家法院全部建立了家事審判庭或合議庭,引入家事調解員、家事調查員、心理諮詢師參與家事糾紛化解,構建了專業化審判模式。2024年,全省法院受理家事案件55771件,同比下降9%;家事案件調撤率達62.8%,高於同期其他民事案件12個百分點;一審服判息訴率達96.7%;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佔比90%。
由民政部門監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邱某(女)系智力三級殘疾人士,與康某甲育有一子康某。後康某甲去世,邱某改嫁,未再履行對康某的撫養監護義務。康某則一直隨其姑姑康某乙生活。自2023年7月開始,因康某不服管教,加之康某乙家庭經濟困難,無力再繼續撫養,康某生活陷入困頓,經常曠課在外流浪,處於無人監護狀態。
2024年1月,某縣民政局認定康某爲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計劃委託福利院撫養並安排入學,但因邱某不配合,救助措施受阻。民政局遂向法院申請撤銷邱某的監護資格,並指定其爲康某的監護人。
法院審理認爲,邱某自2015年起未履行監護職責,導致康某成爲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鑑於邱某智力殘疾且生活困難,法院支持撤銷其監護資格。同時,經調查,康某的其他親屬均不願承擔監護責任,認爲由民政局擔任監護人更爲合適。法院最終支持民政局的申請,指定其爲康某的監護人。案後回訪顯示,康某的生活、學習已迴歸正軌。
本案中,民政部門依照法定程序申請變更監護權,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原監護人資格,並指定民政部門爲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監護人,幫助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擺脫了困境。
上述案件只是我省法院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縮影。統計數據顯示,圍繞婦女兒童工作中“權益保護”與“情感修復”的雙重需求,全省法院2024年共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287份、家庭教育令2489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函336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