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愛喝還因酒駕被判刑 人妻不想忍了!怒訴斬斷18年婚
老公愛喝還因酒駕被判刑,人妻不想忍了!怒訴斬斷18年婚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在2006年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兒子,不料,阿國的酒癮重,常酒後騎機車,讓小萱擔心不已,阿國又在2022年因酒駕被判刑7月確定。不滿阿國所爲,導致雙方情感早生破綻,已無法維持婚姻,小萱因此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兒子的親權由她單獨任之。
法院審理,法官認,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定有明文,夫妻之一方,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民法第1052條第2項亦定有明文。
法官考量,阿國因酒駕遭到刑事判決有期徒刑7月確定,因此小萱依法請求判準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而有關未成年兒子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據社工訪視結果顯示,小萱的監護能力、親職時間及居家環境等,皆符合未成年兒子的需求。
而小萱的家庭支持系統也可提供人力支持,且小萱對於兒子與阿國會面交往抱持友善態度,初步評估並無不適任監護人。加上阿國經合法通知,也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更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考量未成年兒子的最佳利益,宜由小萱單獨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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