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電遭抓包!1年減少近2萬度 高雄女不認罪但「自認倒楣」賠錢

臺電發現謝女家電量異常,派員到場發現電錶鎖被破壞。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1名謝姓女子被臺電發現家中用電量異常短少,臺電派員前往稽查,發現電錶封印鎖遭破壞,謝女雖否認偷電,但仍「自認倒楣」與臺電和解賠了8萬多元電費,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萬5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8月,臺電公司發現謝女住家的電錶用電量連續一年比同期用量短少許多,於是派員前往檢查,發現裝設在該處的電錶封印鎖破壞後,疑遭改變電錶內部結構,使電錶計量失準,總計短少計算電量1萬9587度,從2023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9日短少支付電費共8萬7750元,臺電報警處理。

謝女喊冤,她自己與妹妹住在該處約10年,電錶設置在鐵卷門內,該處電力是她和妹妹在使用,其他人不會接觸到電錶,但她跟臺電公司解釋很久也沒有用,所以就自認倒楣,與臺電公司和解。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審酌她破壞電錶封印鎖而詐得短繳電費的利益,造成臺電少收電費損害,所爲實屬不該,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且賠償損害完畢,依詐欺得利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1萬5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