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2個月妨害風化被遣返 人夫氣炸怒撕22年「紙上婚」
妻子僅同住2個月,因妨害風化被遣返,人夫怒撕22年「紙上婚」,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2人交往後結婚並完成登記,約定小萱來臺共同生活,不料,小萱在2003年1月來臺後,僅同住約2月就不告而別,阿國試圖聯繫未果,直到警方通知,小萱因「妨害風化」被遣返。阿國不滿這22年來小萱失聯,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這些年來他曾打電話或是寫信,但均未獲得小萱的迴應,至今不知小萱的去向或生死,雙方已經長期分隔兩地,夫妻關係有名無實,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覆的希望。而小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考量,小萱在2003年3月遭到強制遣返離臺後,就未再申請來臺探視阿國,雙方未再共同生活,分居迄今已近22年,期間均無聯繫,形同陌路,顯與婚姻系以夫妻終生共同生活之目的不合,僅有婚姻的形式,但已無婚姻的實質。小萱離境後,阿國未積極聯繫,小萱也不與阿國聯絡,顯見雙方均無維持婚姻意願。
法官審酌,2人均已不具婚姻維持意願,且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共同締造並實現婚姻價值之基礎,已經動搖不復存在,婚姻關係破綻已生且難以修復。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離婚,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