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同住3個月被遣返 偷渡來臺也未聯繫!怒撕22年紙上婚

老婆同住3個月就被遣返,偷渡來臺也未聯繫!人夫怒撕22年紙上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2人在2003年初在大陸結婚,並在隔月在臺灣完成結婚登記,婚後小萱來臺與阿國同住約3個月時,竟然就無故離家。阿國後來得知小萱因非法打工被遣返,後來曾偷渡來臺卻未與他聯繫,也無從得知小萱人在哪裡。不滿分居迄今已逾22年,婚姻已生嚴重破綻,阿國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作聲明或陳述。阿國的女友到庭證稱,她跟阿國認識1年多後,交往成爲男女朋友已3年多。阿國與她在一起的時候,阿國就說有一個大陸的老婆,但娶了沒多久就跑了。

她認識阿國之後,也都沒有看過阿國跟他老婆在一起過,也沒有看過阿國有與老婆聯繫過。她跟阿國同居約有1年6個月,她和阿國的姐姐都有聯絡,過年會去阿國的二哥家,她沒有過問阿國的哥哥姐姐,有關小萱的訊息,他們也沒有跟她提過小萱這個人。

法官考量,根據入出境資料顯示,小萱於2003年5月入境後,於同年11月就離境,再於2004年7月入境,又於2006年1月出境,此後就未有入出境臺灣的紀錄。並且小萱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答辯,堪認阿國主張已分居多年,且無從聯繫等情節爲真實。

法官審酌,小萱與阿國分居已有22年之久,夫妻關係早就有名無實,婚姻已生嚴重破綻,無法使婚姻關係繼續維持,共同生活顯然已難達成,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且就此破綻可歸責於小萱。是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訴請判決雙方離婚,自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