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也是「疊加關稅」?經貿辦證實:原稅率往上加20%
▲經貿辦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美國針對進口商品的對等關稅政策於8月7日正式生效,但近日傳出日本關稅15%是在「原有稅率上再加徵15%關稅」,引起討論。對此,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證實,大多數國家都是採疊加方式計算關稅,因此臺灣7日生效後,真正的關稅數字是原關稅加上20%。
根據美國總統川普於7月31日簽署的最新行政命令,臺灣等多數國家對美出口商品,將適用「原有最惠國(MFN)待遇關稅稅率」再疊加暫時性對等關稅稅率20%。這項政策意味着,臺灣出口到美國的相關產品,實際稅率將是原本MFN稅率加上20%的對等關稅,若產品還涉及反傾銷或反補貼稅,則稅率會更高。
根據美國行政命令,除已與美方達成協議的歐盟外,其他國家均採「疊加」計算。各國暫時性對等關稅稅率依國別不同:瑞士爲39%、印度25%、越南20%、菲律賓、泰國與印尼19%、韓國15%,臺灣則爲20%。這些稅率均爲在原有MFN稅率之外再加徵,與今年4月5日美方開始實施暫行10%對等關稅時的算法一致。
行政院經貿辦表示,受新制衝擊的臺灣產業涵蓋製造業與農業部門。以工具機產業爲例,出口美國過去MFN稅率爲0%至6%,平均約4%,新關稅上路後,平均稅率將達24%,如農業部門產品,原本零關稅,現將加徵20%。
經貿辦強調,每國與美國的對等關稅談判狀況與進度不一,實際稅率計算方式也因協議進展有所不同。以歐盟爲例,因已與美方達成協議,其對等關稅並非採疊加計算,爲全球少數例外。臺灣則與多數國家相同,採用疊加方式。
經貿辦重申,政府談判團隊將持續與美方磋商,爭取更合理的對等關稅稅率,同時也會討論供應鏈合作及美國232條款等相關議題,力求爲國內產業爭取最有利條件。
另外,針對受對等關稅新制衝擊較大的產業,行政院早於4月即提出「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該方案涵蓋金融支持、協助業者拓展多元市場、推動產業升級,以及加強就業穩定與勞工照顧等多項措施,協助產業應對關稅壓力,減緩出口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