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對臺關稅不只20% 經濟部:疊加原有稅率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美國川普總統於本(114)年7月31日發佈「調整對等關稅稅率」行政命令,將臺灣「對等關稅」稅率暫時調整爲20%。不過經濟部以及經貿辦指出,須在20%之外再加上該貨品原有的最惠國(MFN)稅率及任何反傾銷或反補貼稅,實際稅率可能超過20%。

美國川普總統於本(114)年7月31日發佈「調整對等關稅稅率」行政命令,將臺灣「對等關稅」稅率暫時調整爲20%,上述行政命令於美東時間8月7日生效。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於8月5日晚間邀請美國律師舉行「美國對等關稅線上說明會」,會中指出,臺灣的暫時性對等關稅爲20%,但須在20%之外再加上該貨品原有的最惠國稅率及任何反傾銷或反補貼稅,實際稅率可能超過20%。例如我輸美工具機產品原適用稅率最惠國稅率是4.7%,再疊加20%對等關稅後,即爲24.7%。這與4月5日實施的10%對等關稅稅率算法是一致的。

另外,根據媒體報導,行政院經貿辦指出,7日新關稅生效後,臺灣實際的關稅是20%再加上原關稅,也就是暫時性關稅20%採疊加方式。例如,工具機出口美國原有關稅爲0%至6%、平均爲4%,因此7日後的新關稅平均爲24%。塑膠產品原有關稅爲0%到7%、平均爲5%,新關稅平均則爲25%。

川普總統美東時間7月31日簽署的行政命令,僅有已與美方達成協議的歐盟,其對等關稅不是用疊加方式計算。另外,美國對日本進口商品也是「原有稅率上再加徵15%關稅」,經日方緊急溝通後,美國已承諾將溢繳的關稅退還給企業。

行政院經貿辦指出,行政院4月4日召開「因應美國關稅 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記者會時,經貿辦的說明簡報中,即已清楚說明依據美方的行政命令,各國輸美產品適用的關稅是在原有稅率外,另加徵個別國家的對等關稅。政府部會後續對外說明時,亦有明確提供此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