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未取票黑名單鬆綁 改1個月6次未取票、停權1個月
臺鐵公司表示,因逾期未取票比例從3成大降爲不到1成,加上部分旅客因未注意忘記付款並非故意違規,因此調整停權規定。臺鐵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訂臺鐵車票,如果1個月內累計3次訂票不付款,將會被列黑名單。不過,臺鐵近日修改規定,鬆綁爲訂票1個月內6次沒付款才列黑名單,可停權一個月不能訂票。相關規定鬆綁與逾期未取票比率降低有關係,臺鐵公司表示,因逾期未取票比例從3成大降爲不到1成,加上部分旅客因未注意忘記付款並非故意違規,因此調整停權規定。
臺鐵在官網公告,4月14日起,旅客訂票未付款會被停權1個月紀錄,從1個月內累積3次放寬爲6次,已完成網路付款之訂單不列入計算。旅客在4月14日前已被停權者,於停權期滿後依新規定辦理;如逾期未付款之紀錄發生在新措施實施前,系統仍會一併納入計算。
針對這樣的調整,臺鐵表示,主要是因爲惡意違規的比率降低,加上有部分旅客,特別是外籍旅客或訂票需求高的旅客,可能因不熟悉規定或臨時有行程上的變動,導致無法如期完成付款,遭到停權。考量臺鐵新式城際列車投入營運,運能提升,且現行訂票日以延長28天以上,因此放寬相關規範。
依統計數據,近5年逾期未取票比率由30.9%降低至9.2%,逾期未付款訂單集中於乘車日前3日內,週五至週日佔比最高,顯示短途旅客,特別是平日通勤旅客,較少發生逾期未取票情況。臺鐵表示,現行停權措施若無彈性調整,可能對短途通勤旅客造成不便,進而影響臺鐵公司收入。
不過,臺鐵公司也提醒旅客,完成訂票後務必於取票期限內完成付款或取消訂票,以確保自身訂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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