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女足抽血爭議 教部對學校等3方處行政裁罰
臺師大女足教練要求選手配合研究抽血,不配合就威脅扣學分。教育部今天表示,學校調查確認違反人體研究法;由於學校未善盡監督,將對學校、計劃主持人、共同主持人3方處以行政裁罰。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於去年11月28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時,揭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精準運動科學研究專案計劃中的「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臺」,疑涉及霸凌爭議。
根據陳培瑜提供的資料顯示,此研究計劃是由臺灣師範大學女足教練要求選手配合教練與教練好友教授,進行相關實驗長達數年,選手連續14天須配合抽血、每天3次,且抽血執行過程,初期以無醫事人員資格者進行採血,學生若不配合,就威脅扣住畢業學分或退學等。
此案被揭露後,臺師大立即暫停這名教師教練和助理教練相關職務,由於涉案教師行爲可能涉及霸凌,臺師大於去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啓動調查程序;臺師大也於昨晚發表聲明,說明調查結果。
根據教育部今天資料顯示,臺師大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師對學生確有霸凌,建議解聘2年,後續由學校教評會辦理中;臺師大做成決議後應報教育部備查,教育部將監督審議情形,若未依規定審議或處理不當,將要求退回重審,並視情節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另外,由於研究計劃要求抽血,涉及人體研究法,依人體研究法規定,實施研究前應擬定計劃,經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得爲之;研究計劃應依審查會審查通過的同意方式及內容,取得研究對象同意;研究主持人取得研究對象同意,不得以強制、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爲之。
臺師大於去年11月底啓動研究倫理調查,根據臺師大調查結果,部分抽血非由護理人員執行,且抽血前未提供完整書面說明並取得同意,不符人體研究法及相關規定;臺師大也依調查結果,終止計劃執行及以臺師大女足隊爲研究對象的資料收集,所收集的資料不得納入研究分析與發表,並請計劃主持人銷燬處理。
教育部則召開大專校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會議,認定臺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就審查通過的研究計劃善盡監督及查覈,決議分別針對計劃主持人、共同主持人、臺師大處以行政裁罰;另命臺師大今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審查,並於3個月內將限期改善書面報告函報教育部,教育部會視其改善情形,決定得否恢復受理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