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揪「內鬼」!泄2奈米核心關鍵技術 3工程師遭羈押

▲2員工勾結1前員工將臺積電(TSMC)技術機密泄漏給競爭對手。(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劉昌鬆、葉品辰/臺北報導

臺積電今年7月察覺在職員工檔案接觸異常,調查後竟發現是員工泄密的重大國安事件,臺積電竹科廠陳姓、吳姓3名工程師違法取得屬於國家關鍵秘密技術的2奈米晶片製成技術機密,並泄漏給國外競爭對手,臺積電隨即將2人解職、3人移送法辦。臺灣高檢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檢察官訊後認爲3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3人羈押禁見獲准。

高檢署表示,臺積電內部調查出時任臺積電竹科廠吳姓2名工程師,勾結已離職的陳姓前工程師,違法取得屬於國家關鍵秘密技術的2奈米晶片製成技術機密,並泄漏給國外競爭對手,臺積電遂將仍在職的2人解職,並向臺高檢智財分署提出告訴,由智財分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竹巿調查站、資訊安全工作站及北部機動工作站偵辦。

檢調自7月25至28日陸續傳喚、拘提陳男、吳男共3人及搜索住所,檢察官訊後認爲,陳男3人涉犯《國安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知悉或持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泄漏該營業秘密給外國機構」,依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之罰金。檢察官訊後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