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工程師泄「國家核心技術」!律師曝最慘下場:關12年、罰1億
律師曝臺積電泄密工程師的最慘下場。(圖/報系資料照)
臺積電近日爆出,離職工程師夥同在職員工,竊取2奈米晶片製程技術外流的重大事件,檢察官訊後依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聲請三人羈押禁見獲准。對此,律師董德泰表示,遭羈押的三人恐因泄漏「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被依國安法處置,最慘將面臨12年有期徒刑並罰款1億元。
起因爲臺積電進行例行監控時,察覺內部檔案接觸異常,確認後竟是內部工程師在竊取2奈米制程關鍵技術。檢調7月26日開始搜索並陸續帶回涉案9人,3名爲新竹寶山Fab20廠區2奈米試產人員,另外6人則爲研發支援部門工程師;其中陳男、戈男及吳男涉案情節重大,均被羈押禁見獲准,其他涉案工程師因情節較輕被放回。
據瞭解,陳姓工程師過去於臺積電系統整合部門工作,離職後跳槽至「東京威力科創」(TEL)擔任設備工程師,而東京威力爲臺積電先進製程的重要供應商,也是日本政府半導體國家隊的計劃核心之一。戈姓工程師則是臺積電製程整合工程師,案發後已離職;他找來另名吳姓工程師及其他人,在遠端辦公時登入臺積電內網,翻拍相關內部機密文件、製程技術圖檔交予陳男。
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律師董德泰表示,陳男、戈男及吳男涉犯泄漏營業秘密罪,高檢署認爲他們泄漏的秘密屬「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恐因此依國安法辦理。
董德泰解釋,照國安法第3條新規定,以竊取、侵佔、詐術、脅迫、擅自重製或其他不正方法而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或取得後進而使用、泄漏;知悉或持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泄漏該營業秘密等,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