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內鬼」抓到了!泄2奈米機密 3名竹科廠工程師遭羈押

臺灣高檢署

臺積電爆出員工泄密的重大國安事件,臺積電竹科廠陳姓、吳姓3名工程師涉嫌違規取得2奈米晶片製成技術機密並疑外流至國外,臺積電已將3人解職並移送法辦。臺灣高檢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上月指揮調查局資安站、新竹市調查處、北機站搜索、約談3人,檢察官訊後認爲陳男3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犯罪嫌疑重大,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3人羈押禁見獲准。

高檢署表示,陳男3人涉犯《國安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知悉或持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泄漏該營業秘密給外國機構」,依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之罰金。

高檢署表示,本案是臺積電主動查覺在職員工檔案接觸異常,經臺積電內部調查後,發現時任臺積電竹科廠吳姓2名工程師,勾結陳姓前工程師,將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2奈米晶片製成技術機密,泄漏給國外競爭對手,遂向臺高檢智財分署提出告訴,由智財分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竹巿調查站、資訊安全工作站及北部機動工作站偵辦。

檢調自今年7月25至28日一連四天,陸續傳喚、拘提陳男、吳男共3名被告及搜索3人住居所,檢察官訊後認爲,陳男3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犯罪嫌疑重大,檢察官訊後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

高檢署表示,智財分署將全力調查3人非法取得臺積公司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動機及目的,並釐清秘密有無進一步外流情事,依3人犯罪情節及臺積電受損情況,依法從嚴追訴此類犯行,與產業界協力保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共同維護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