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學「佔地為王」遭監院糾正 教育部:確實檢討使用狀況
國立臺北大學大部分校舍已遷至新北三峽,當年遷校時就承諾要將臺北校區交由教育部統籌規畫,如今卻仍佔地爲王,監察員對此糾正北大及教育部。本報資料照片
國立臺北大學大部分校舍已遷至新北三峽,今日監委指出,北大遷校時就承諾要將臺北校區交由教育部統籌規畫,如今卻仍佔地爲王,教育部有失督飭立場,因此糾正北大及教育部。教育部傍晚迴應,虛心檢討,將請學校確實檢討使用狀況,如無符合事業目的使用需求則應依法廢止撥用,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理。
臺大遷校至三峽校區多年,臺北校區目前肩負教育推廣、夜間部等業務。監委施錦芳、範巽綠、賴鼎銘今開記者會指出,校方於民國77年承諾會將地給教育部統籌規畫使用,但北大後來反悔,沒有信守承諾。
施錦芳指出,臺北校區使用率過低,但爲避免土地遭收回,便將民生及建國校區以「產學合作」名義辦理BOT案,其中民生校區更是想以「校友會館」名義做一般旅館使用,建國校區則是「產學合作」名義蓋現代化大樓。範巽綠也說,合江校區原本是學生宿舍,但目前給北大相關人員使用僅175人,其餘都出租給某私立高職做宿舍使用,完全不合理。
對此,教育部迴應,將會加強督導北大,要求建國及民生校區落實促參法精神,其公共設施應以提供學校師生使用、推動產學合作及校內相關活動爲主;另合江校區使用應依國有財產法規定,落實教育用途,將請學校確實檢討使用狀況,如無符合事業目的使用需求,應依國有財產法廢止撥用,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依法處理。
教育部也說,未來國立大學推動促參法相關案件,也將邀請相關部會召開審查會議並實地會勘,透過行政審查機制,確保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過程中,能滿足學校校務發展所需,並達到提升公共服務水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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