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光電判刑! 臺西前鄉長林芬瑩丈夫丁文彬落跑

▲雲林縣臺西鄉前鄉長林芬瑩(左)與丈夫丁文彬(右)。(圖/翻攝自丁文彬臉書)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雲林縣臺西鄉前鄉長林芬瑩與丈夫丁文彬因涉嫌向太陽能業者索賄高達560萬元,各自被判處12年及13年半徒刑。案件目前進入三審程序,然而丁文彬自今年6月下旬起未依裁定每日向派出所報到,臺南高分院認定其潛逃,已沒收150萬元交保金,併發布拘票。

案件引發社會關注,不僅因賄賂金額巨大,更因太陽能業者在雲林地區的地面型太陽能板建置過程,需申請通行權及電杆租用等事項,牽涉到地方官員的權力運作。判決指出,林芬瑩與丁文彬藉延遲覈准程序,向業者索取560萬元,二人均被依共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定罪。丁文彬更另涉恐嚇綠能業者,雲林地院已裁定沒收其30萬元保證金,併發布通緝令。

▲雲林縣臺西鄉長林芬瑩涉嫌以核發路權爲由,與丈夫透過白手套向廠商收賄680萬元。(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丁文彬在2022年獲准以150萬元交保後,臺南高分院今年2月宣判二審,並裁定限制其出境、出海八個月,要求其每日至派出所報到。然而,裁定後他一直未現身,甚至在法院核發拘票後仍未到案。具保人吳姓男子與丁均未依規定出庭,法院已認定丁疑似逃匿,並要求其律師協助聯絡,但律師表示無法找到丁,甚至連林芬瑩也聯絡不上。臺南高分院已全面啓動追查程序,並對丁文彬發佈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