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手合十求清白!陳怡君仍難逃收押 法院理由暗指「有人護航」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登載不實罪,今(20)日重開羈押庭,她進入法院前雙手合十,語帶哽咽地表示:「相信我的清白。」然而,僅不到1個小時,法院即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裁定3大理由指出,陳怡君罪嫌重大,恐面臨重刑、影響力大,疑涉勾串共犯及證人及具保、責付恐難確保司法順利進行,故拍板裁押。
法院認定,陳怡君涉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該罪法定刑期7年以上,屬重罪,且她與相關證人關係密切,身爲民意代表具影響力,甚至曾提醒下屬如何應對檢調,而同案被告的供述多有維護之情。由於陳怡君對案情關鍵事項的說法與證人供述有所出入,仍需進一步調查釐清,無法排除她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性。
此外,法院指出,陳怡君始終否認犯行,基於人性趨吉避凶、脫免刑責的心理,仍可能影響同案被告或證人供述,因此具羈押事由。考量案件情節、國家司法權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法院認爲若僅採取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恐不足以確保訴訟順利進行,最終裁準羈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