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插咽喉害她暈厥咳血!國訓中心教練家暴女友 二審加重判1年半

▲左訓中心直排輪國家教練黃明嵩,因家暴女友二審遭加重判刑。(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國訓中心直排輪教練黃明嵩(38歲),2022年駕車載着劉姓前女友時發生爭吵,黃男竟以手插入劉女咽喉,劉女因此窒息、昏厥,還咳出鮮血。劉女提告家暴傷害,一審將黃男判處有期徒刑4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認爲他有反覆實施之虞,預防性羈押黃男。全案於30日宣判,高院加重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曾經擔任直排輪自由式國手的黃明嵩,退役後轉任教練,指導不少選手奪下獎牌。但他從2019年起,就陸續爆發賭博,對女友、前妻家暴,違反保護令等事件,最後遭到除名。

至於本案發生於2022年6月間,下午1點多,黃男駕駛進口電動車,載着劉姓前女友開上國道一號,打算前往林口的公司上班。不過黃男因爲劈腿遭劉女發現,2人在車上發生口角。劉男恫嚇:「妳不是想死嗎?我帶妳去死」、「我就想再撞車給妳看,最好一起死」、「我今天就去死給妳們看,讓妳們後悔,今天就去死」、「一天賺一萬塊啊,沒有!我就打妳,給妳們壓力」、「還是妳要我把妳掐死、掐死、我把妳掐死,再去把小花(即另名女子)殺掉,再自殺」。

車子開下交流道後,2人因故搶奪手機,劉女將手機丟出車窗外,並打算開門跳車,但因無法開門,就將腳伸出車窗外。這時黃男竟將手指插入劉女咽喉,劉女一時無法呼吸,漸漸昏厥,甚至還咳出鮮血。黃男將車輛開回租屋處,限制劉女離去。一直到深夜,劉女家人報警,黃男接獲警察通知後,才放劉女離去。劉女提告,一審法院認定黃男2個行爲僅成立1個家暴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收案後,根據黃男先前多次家暴、違反保護令的狀況,認爲黃男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將黃男預防性羈押。全案於30日宣判,高院根據黃男先前的犯罪紀錄,認爲他控制慾強、情緒極端,有犯特殊類型犯罪的慣行;且犯後迄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其損害。再加上被害人說:「被告迄今仍認爲這只是感情問題,可見被告根本沒有認知到自己的錯誤」、「依照被告以往的紀錄,被告從沒有被制裁過,所以他的手法纔會愈來愈殘暴,希望被告可以正視自己的情緒問題,不是被告以爲的感情問題,請從重量刑。」高院因此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