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插咽喉害前女友暈厥咳血!國訓中心教練辯「爲保護她才傷害」
▲左訓中心直排輪國家教練黃明嵩,因家暴女友遭高院羈押。(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國訓中心直排輪教練黃明嵩,2022年駕車載着劉姓前女友在高速公路上時發生爭吵,黃男情緒失控,竟以手插入劉女咽喉,劉女因此窒息、昏厥,還咳出鮮血。劉女提告家暴傷害,一審將黃男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上訴二審後,高院預防性羈押黃男。全案於17日再度開庭審理,黃男在庭上道歉,稱自己當時是爲了保護劉女,纔會手插她喉嚨,不慎傷害她。劉女不接受,要求高院重判。全案定於9月30日宣判。
黃明嵩現年38歲,曾經擔任直排輪自由式國手,退役後轉任教練,指導不少選手奪下獎牌。但他從2019年起,就陸續爆發賭博,對女友、前妻家暴,違反保護令等事件,最後遭到除名。
本案發生於2022年6月間,下午1點多,黃男駕駛進口電動車,載着劉姓前女友開上國道一號,打算前往林口的公司上班。不過黃男因爲劈腿遭劉女發現,2人在車上發生口角。黃男恫嚇:「妳不是想死嗎?我帶妳去死」、「我就想再撞車給妳看,最好一起死」、「我今天就去死給妳們看,讓妳們後悔,今天就去死」、「一天賺一萬塊啊,沒有!我就打妳,給妳們壓力」、「還是妳要我把妳掐死、掐死、我把妳掐死,再去把小花(即另名女子)殺掉,再自殺」。
車子開下交流道後,黃男要求劉女撥打電話給另名女子,但後來發現劉女開啓手機錄音模式,就伸手搶奪劉女手機。劉女將手機丟出車窗外,並打算開門跳車,但因車門上鎖,無法開啓。劉女就將腳伸出車窗外,堅持跳車。這時黃男竟將手指插入劉女咽喉,劉女一時無法呼吸,漸漸昏厥,甚至還咳出鮮血,黃男這才停止。並將車輛開回租屋處,限制劉女離去。一直到深夜,劉女家人報警,黃男接獲警察通知後,才放劉女離去。劉女提告,一審法院認定黃男2個行爲僅成立1個家暴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案件上訴第二審後,高等法院接案後,認爲黃男有多次家暴前科,因此以預防性羈押爲由,裁定將黃男收押。全案於17日進行審判程序,黃男面對一審判決,當庭認罪,請求法院輕判。
但檢方指出,根據法醫石臺平的鑑定報告,認爲手插咽喉的方式,因爲咽喉屬於呼吸要道,有取人性命的意圖,可見黃男當時有殺人故意,故請求高院論以「殺人未遂罪」。另外告訴人劉女也到庭,她供稱,若正常人應該不會以如此激烈手段阻止她,可見黃男完全沒認知到自己的錯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黃男則辯稱,劉女當時要跳車,又大喊大叫,他心急之下才會伸手阻止劉女,不慎手指插入劉女咽喉,「是因爲要保護她,所以才傷害她」,沒有殺人故意,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另外高院也詢問是否繼續羈押黃男,劉女隨即表示,她到現在都還需要看精神科,活在恐懼當中,請求繼續羈押。而黃男則希望交保,他也表示歉意,強調願意跟劉女以20萬元和解,但劉女開出300萬元的價格,他無力負擔。他強調,自己知道錯了,真心悔改,所以深深的道歉,請求法院再給他一個自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