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大漏洞!一年進口3002次免查驗食品 夜市、網路平臺販售
根據《食安法》,一般食品6公斤及1000美元以下得免申報輸入查驗。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疑無管理配套,以個人自用名義在國內違規販售,夜市、網路平臺都看得到,稽查強度卻微不足道。(圖/國會頻道)
根據《食安法》,一般食品6公斤及1000美元以下得免申報輸入查驗。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疑無管理配套,以個人自用名義在國內違規販售,夜市、網路平臺都看得到,稽查強度卻微不足道。立委廖偉翔則指出,審計部報告也顯示,民衆重複進口食品高達數百次,後續透過市場稽查事倍功半,也難以回溯進貨來源。衛福部長石崇良允諾,將針對高頻次輸入食品的民衆進行勾稽,1個月內完成檢討。
廖偉翔今天(30)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質詢指出,根據審計部資料,許多其他國家地區食品以「個人自用」名義輸入,雖然沒有申請邊境查驗,卻實際作爲販售用途。去年有超過70萬人以此方式進口食品,且重複進口紀錄高達數百次,每日進口量也超過個人的合理攝取量,很難解釋爲自用。
廖偉翔質疑,如果這類食品流入市面販售,再透過市場稽查,基本上事倍功半,也很難回溯進貨來源,更造成民衆無謂的困擾。衛福部是否應研擬相關配套?例如增加自用輸入限制,或是和關務署建立通報機制。對此石崇良迴應,將研議針對高頻率輸入的民衆進行勾稽,可以更精準地去查驗。
「早在豬瘟之前,我們就有發現極度異常的情形。」食藥署長姜至剛指出,該規定於108年公告,隔年109年希望修正每日上限,當時徵求到197個意見,只有1個意見贊成,所有都反對,所以稍微延緩,這次是很好的契機重新去檢討或勾稽;後市場端有很多零食,都是以個人名義進來、行銷售之實,我們會積極修正。
林淑芬也引述審計部報告指出,最離譜的人一年高達3002次免申報輸入查驗,一年294天都申報進口免查驗,恐怕是化整爲零。對此食藥署說明,臺中市食安處今年兩度前往該收件地點稽查,其中一次發現有大量未報驗食品,已裁處3萬元。
林淑芬怒批,食藥署開了門,然後兩手一攤毫無所爲,這樣的食安防線誰能夠放心?不要讓食安防線成爲笑話,不應是一次又一次的危機處理應變,什麼時候可以有制度上的改變?《食安法》修法研議半年還躺在食藥署,這種牛步是管理的方式嗎?
石崇良允諾,1個月內檢討漏洞,今年底前提出修法草案。食藥署進一步說明,將透過身分證資料去了解民衆免申請查驗食品輸入情形,1個月內研議如何界定「高頻次」的勾稽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