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自動販賣機稽查大多查「夾娃娃機」 北市議員憂有食安漏洞

北市針對販售食品的娃娃機專案稽查。圖/報系資料照

新型食品自動販賣機成長快速,北市議員何孟樺指出,近2年衛生局僅稽查食品自動販賣機66次,其中「真正的」食品自動販賣機僅有稽查過6次,其餘60次都是稽查以食品作爲夾取物的「夾娃娃機」店家。且近來漸普及的超商咖啡自動販賣機,也未依食安法標示產品內容物,恐成食安漏洞。衛生局承諾會加強稽查、輔導業者。

何孟樺指出,過去2年衛生局稽查食品自動販賣機的紀錄,2023年稽查40次,462臺販賣機;2024年卻僅稽查26次,337臺販賣機。合計稽查66次,799個機臺。

她指出,數字顯示,稽查次數與機臺數差距大,不同年度的數量浮動也大,原因正在於衛生局僅是被動收受移案,並未掌握食品自動販賣機點位及經營廠商,這也使過去兩年66次的稽查中,真正的食品自動販賣機僅有稽查6次;其餘都是以食品作爲夾取物的「夾娃娃機」店家。

何孟樺表示,食品自動販賣機除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外,還需要遵守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之標示規定,但她發現,像有超商力推的咖啡自動販賣機,未遵循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之標示規定,不僅標示不完全,也沒有標示過敏原。

何孟樺說,未來各式各樣的食品自動販賣機會越來越多,現在的食品自動販賣機類型多樣,有現場自動調理的咖啡自動販賣機,也由中央廚房生產調理包,民衆在機臺選購時進行加熱烹調的;還有廠商以交易平臺自居,提供保溫機臺,引入多個商家產品販售,如果不及早進行管理,恐釀成食安漏洞。

何孟樺建議,衛生局應當與商業處合作,在業者進行商業登記時,便提供說明宣導。同時也應當與已具規模的廠商接觸,主動輔導合法,建立納管清單,定期稽查,才能確保民衆食的安全。

針對60次稽查是食品作爲夾取物的「夾娃娃機」,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坦言,因市面食品「夾娃娃機」比較多,另外,衛生局與中央都有針對選物販賣機做專案稽查,過去稽查不合格的主要樣態,是負責廠商標示不清,衛生局會繼續針對選物販賣機、冷藏販賣機進行稽查、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