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食品自動販賣機 監管鬆散
新興無人商店、食品自動販賣機日益增加,但民進黨議員何孟樺質疑,北市衛生局稽查沒有跟上腳步,恐成爲食安漏洞。(張珈瑄攝)
新型食品自動販賣機如雨後春筍般快速成長,民進黨臺北市議員何孟樺發現,衛生局過去2年稽查食品自動販賣機66次,但「真正的」販賣機僅稽查過6次,其餘60次都是以食品作爲夾取物的「夾娃娃機」店家,恐成爲食安漏洞。對此衛生局表示,近年針對不同型態的食品自動販賣機皆有實地稽查與紀錄,若確認違反標示及衛生相關規定將依法開罰處分。
何孟樺指出,食品自動販賣機除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外,還需遵守「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之標示規定」。但根據資料顯示,衛生局過去2年稽查食品自動販賣機紀錄中,2023年稽查40次、462臺販賣機,2024年僅稽查26次、337臺販賣機。
何孟樺說,稽查次數與機臺數差距大,不同年度的數量浮動也大,原因爲衛生局並未掌握食品自動販賣機及經營廠商點位,也使過去僅6次稽查到「真正的」食品自動販賣機,其餘60次都是以食品作爲夾取物的「夾娃娃機」店家。
何孟樺建議,衛生局應與商業處合作,於業者商業登記時便提供說明宣導,同時應主動接觸已具規模的廠商主動並建立納管清單、定期稽查,才能確保民衆食的安全。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過去稽查不合格的主要樣態爲廠商標示不清,會繼續針對選物販賣機、冷藏販賣機加強稽查、輔導;另針對近年興起不同型態的自動販賣機皆有實地稽查與紀錄,但因部分主管機關非衛生局,將透過民衆陳情與跨局處合作持續掌握動態,若確認違反標示及衛生相關規定,將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