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食品自動販賣機監管鬆散 恐成食安漏洞 衛生局挨批

北市食品自動販賣機監管鬆散,恐成食安漏洞,衛生局挨批。(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型食品自動販賣機也如雨後春筍般快速成長,食安問題不容忽視。民進黨臺北市議員何孟樺發現,過去兩年衛生局僅稽查食品自動販賣機66次,其中「真正的」食品自動販賣機僅有稽查過6次,其餘60次都是稽查以食品作爲夾取物的「夾娃娃機」店家;近來設置日益廣泛的超商咖啡自動販賣機,並未依食安法規標示產品內容物。衛生局表示,會依照議員建議持續稽查輔導。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何孟樺指出,新興無人商店日益增加,但北市衛生局稽查卻沒有跟上腳步,恐將在未來成爲食安漏洞。(本報資料照片)

何孟樺指出,食品自動販賣機除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外,還需要遵守「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之標示規定」。但她卻發現,某大型超商進來力推的咖啡自動販賣機,並未遵循「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之標示規定」,不僅標示不完全,也沒有標示過敏原。

她表示,大型廠商理論上應該有更好的法遵能力。但連這家大型廠商都未依循食安法規,令人擔心實際上不合法規的食品自動販賣機恐怕更多。根據資料顯示,過去兩年衛生局稽查食品自動販賣機的紀錄:2023年稽查40次,462臺販賣機;2024年卻僅稽查26次,337臺販賣機。合計稽查66次,799個機臺。

何孟樺說,稽查次數與機臺數差距大,不同年度的數量浮動也大,原因在於衛生局僅是被動收受移案,並未掌握食品自動販賣機點位及經營廠商。這也使過去兩年66次的稽查中,「真正的」食品自動販賣機僅有稽查6次;其餘60次的稽查對象,都是以食品作爲夾取物的「夾娃娃機」店家。

何孟樺建議,衛生局應當與商業處合作,在業者進行商業登記時,便提供說明宣導。同時也應當與已具規模的廠商接觸,主動輔導合法,建立納管清單,定期稽查,才能確保民衆食的安全。

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衛生局與中央都有針對選物販賣機做專案稽查,過去稽查不合格的主要樣態,是負責廠商標示不清,衛生局會繼續針對選物販賣機、冷藏販賣機進行稽查、輔導。衛生局長黃建華則表示,會就議員建議的方向來研議。

衛生局補充說明,近年針對不同型態的食品自動販賣機皆有實地稽查與紀錄,同時透過民衆陳情與跨局處合作持續掌握動態,若確認違反標示及衛生相關規定,將依法開罰處分。目前已主動要求自動販賣機業者定期回報機臺設置地點、販售食品類型等資訊,並輔導業者遵守食品衛生及標示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