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賣官、公務車違規載女性友人 屏東枋山鄉代會主席洪啟能遭起訴

屏東縣枋山鄉民代表會主席洪啓能(前枋山鄉長)涉嫌在擔任鄉長期間,讓不符合資格者進入清潔隊並收受賄款;任主席期間違規載女性友人使用公務車出遊、加油報公帳。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籲請法院宣告褫奪公權及沒收犯罪所得。

檢方調查,洪啓能於任枋山鄉第17、18屆鄉長期間,於2022年1月清潔隊員甄選作業,與時任潘姓清潔隊長共謀,違法讓未檢附體檢報告的劉姓男子補件並參與面試,最終順利錄取。於同年3月透過劉男的親友收受20萬元現金作爲賄賂。

另洪啓能於2023至2025年擔任枋山鄉民代表會主席期間,違規使用公務車輛,頻繁與女性友人出遊、住宿、就醫及其他與公務無涉之私人行程,並將加油費用報公支出,造成公帑損失共計8803元。

檢方認爲,洪啓能身爲民選地方首長及民代首長,卻以職權圖利己身,違背公務員廉潔義務,損害地方政府形象與社會公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爲收受賄賂罪、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及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背信罪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法宣告褫奪公權及沒收犯罪所得。

洪啓能3月27日被屏東地院裁定羈押禁見,7月25日改裁百萬交保。記者撥打其手機,已關機轉入語音信箱。

屏東縣枋山鄉民代表會主席洪啓能涉嫌在擔任鄉長期間賣官,任主席期間違規載女性友人使用公務車出遊加油報公帳,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將其提起公訴。圖/取自洪啓能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