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原產於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間苯二酚徵收反傾銷稅

每經AI快訊,3月22日,商務部公佈對原產於日本的進口間苯二酚所適用反傾銷措施的期終複審裁定。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5年3月23日起,對原產於日本的進口間苯二酚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爲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