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總工會發出今年首份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
原標題:依法規範用工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主題)
市總工會發出今年首份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副題)
廈門日報訊 (記者 翁華鴻 通訊員 林依靜)近日,廈門市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發出今年第一號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提醒全市各用人單位依法規範用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其中,尤爲關注平臺企業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維權問題。
提示函提醒各用人單位要依法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或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平臺企業不得違法限制勞動者在多平臺就業;要規範簽訂勞動合同,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如實告知勞動者相關崗位要求、勞動安全衛生、勞動報酬等基本情況;要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向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但平臺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要依法足額爲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對符合勞動關係認定情形的,用工之日起30日即辦理登記並足額繳納社保,各種書面或口頭約定“工傷自負”、放棄參加社會保險等行爲均不具有法律效力;要合理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科學合理確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辦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合理報酬;要推進企業民主管理,在制定、修改或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充分聽取工會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
來源: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