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肇事翁財產被假扣押不夠賠怎麼辦?律師曝一情況可向妻求償

曾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峰說,現在只是扣財產,後續家屬還要提告才能拿到應有的賠償,至於家屬是否能向餘翁家人求償,林俊峰說,除非能夠證明餘妻明知餘翁不適合開車仍借他開,才能向餘妻提起過失共同侵權行爲損害賠償。(柯毓庭攝)

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今(2)日證實新北地方法院裁定三峽重大車禍肇事者余姓老翁的財產假扣押,曾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峰說,現在只是扣財產,後續家屬還要提告才能拿到應有的賠償,至於家屬是否能向餘翁家人求償,林俊峰說,除非能夠證明餘妻明知餘翁不適合開車仍借他開,才能向餘妻提起過失共同侵權行爲損害賠償。

三峽重大車禍造成多人死傷,餘翁在搶救多日後上月31日宣告不治。雖然新北市法制局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已聯手協助被害人與其家屬向餘翁聲請假扣押確保權益,但仍有不少民衆擔心被害人與其家屬求償無門。

林俊峰說,假扣押現在只是扣財產,後續被害人與被害人家屬想要拿到賠償,還需要提告,請求的賠償可以是喪葬費、精神慰撫金,以及醫療費藥品費等,還有如果被害人的年紀是可以撫養別人的,也可以請求撫養費。

至於可以提供賠償的部分,林俊峰說,因餘翁已過世,範圍會變成他的遺產,包括他所有名下財產,至於老翁家屬的錢本身不能扣,就算餘翁遺產不夠賠償,因爲餘翁的家人本身沒犯錯,不能要求賠錢,除非家人主動願意拿財產賠,若家屬不願意也沒輒。

但由於餘翁肇事時所駕駛車輛爲其妻名下所有,林俊峰提到,就像是未成年無照駕駛、借車的車主或父母親需要負責任一樣,若餘翁妻子明知道餘翁不適合開車,卻仍將車輛借給他開,就是負有過失,,被害人家屬就可以向餘妻以共同侵權行爲求償,「但要證明這點不容易,除非餘翁有診斷過不適合駕駛的疾病且餘妻知情,單用餘翁5年內曾犯交通違規,關聯性有點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