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肇事翁雖死 仍殺人罪送辦

三峽車禍死者之一的洪姓女子,家屬4日舉辦告別式,法務部長鄭銘謙(戴眼鏡、穿西裝者)到場弔唁。(王揚傑攝)

78歲余姓老翁上月19日在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開車衝撞人羣釀成4死12傷,雖然他已死亡,新北市警三峽分局4日仍以餘翁高速衝撞人羣、沒有煞車痕跡等客觀事實認定有蓄意衝撞的殺人意圖,正式依《刑法》殺人、傷害、重傷害與毀損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警專案小組縝密蒐證及調查,但肇事的餘翁因傷重送醫後持續在加護病房觀察,無法接受任何訊問,並於5月31日上午7時許死亡。警方歷經多次專案會議,調查相關客觀事證後,4日彙整卷證,以餘高速衝撞人羣、沒煞車痕跡等事證,認定餘涉殺人等罪,將全案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將依法儘速處理。

《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於偵查期間死亡者,檢察官將爲不起訴處分,但被害人仍可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因此即使餘已死亡,警方仍須將案件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結。

事發當天洪姓女子騎機車去接小孩放學,不幸遭遇橫禍,洪女家屬4日在新北市立殯儀館辦告別式,新北市長侯友宜、法務部長鄭銘謙等人到場弔唁,場面哀慼。家屬透過市府表示,只想好好爲逝者送別,不希望外界打擾。

新北市議員呂家愷昨則在議會質詢提到,不少民衆詢問該如何捐款幫助受害者。新北市教育局、社會局表示,可透過受難者學校總務處聯繫捐款,愛心大平臺也接受指定捐款,盼能協助受害者走過復健之路。

此外,新北市牙醫師公會昨在三峽恩主公醫院宣佈啓動「無償牙科重建醫療行動」,免費提供三峽車禍所有傷者牙科治療、假牙製作、申請補助、後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