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鼓勵“靈活就業”羣體的參保熱情?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決羣衆急難愁盼的意見》,將公平置於民生政策首位,提出有效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強化低收入羣體兜底幫扶等政策舉措。在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衡性方面,明確要全方位提高服務質效,並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等措施。目前我國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規模已達數億,這部分羣體正是受戶籍限制而無法在就業地參保的主要人羣。要打破這一限制,還面臨哪些堵點?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張軍指出,隨着靈活就業羣體規模不斷擴大,他們的戶籍地與就業城市往往分離,這導致其繳納社保的積極性不高。此次政策明確提出,首先要解決這一矛盾,讓社保真正“跟人走”而非“依附戶籍”。其次,需要建立參保激勵機制。像網約車司機、外賣快遞小哥等羣體,當下更看重現金收入,所以缺乏參保積極性。爲此,政策特別強調“分檔繳費”模式,通過設置不同繳費檔次給予他們更多選擇空間,同時要求相關部門儘快研究健全配套機制,這項工作十分緊迫,必須落到實處。

編輯: 秦揚軻

責編: 趙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