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靈活就業羣體當引流道具
原標題:莫把靈活就業羣體當引流道具
假扮外賣騎手賣慘博取同情、編造網約車司機與乘客衝突消息、惡意散佈關於快遞員的負面謠言……近日,公安部門查處一批針對快遞員、外賣員、網約車司機等靈活就業羣體虛構情節、炮製謠言的案件,並對相關違法人員進行了處罰。
當前,我國靈活就業規模已超兩億人,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其中,快遞員、外賣員等新興服務業從業者在保障人們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方面更是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正是由於特殊的工作性質及較高的社會關注度,相關靈活就業羣體成了某些自媒體和個人用以博眼球的“流量密碼”。
這些以外賣員、快遞員等爲主角的網絡內容或營銷悲情故事,或挑起學歷、性別對立,或製造社會恐慌,不斷挑動大衆情緒,更有甚者通過購買水軍、操控網絡評論等方式擴大影響力,最後利用直播打賞、帶貨等手段收割流量利益。如果說虛假信息是流竄於網絡的“烏煙瘴氣”,那麼針對特定羣體的謠言、編排則是飽含“傲慢與偏見”的社會毒瘤,不但導致人們對靈活就業人員產生誤解、激化社會矛盾,而且常常與違法犯罪行爲緊密相連,如涉及虛假宣傳、侵犯個人權益、擾亂公共秩序、損害商業信譽等。對此,必須依法嚴懲。
我國法律法規早已對製造、傳播網絡謠言等虛假信息的行爲作出明確規定。相關部門也多次開展專項行動、出臺相關文件並加大查處力度,近年來圍繞靈活就業羣體的虛假內容得到了有效整治。當然,虛假信息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隨着新技術、新手段的發展和應用,網絡謠言等虛假內容還會以新的形式不斷出現。但正所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針對新出現的網絡亂象,治理手段要持續升級。
在治理過程中,多元協同、形成合力是關鍵。相關部門要提高製造、傳播虛假內容的違法成本,形成常態化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爲。平臺要當好內容“守門人”,壓實主體責任,強化對特定羣體、特定題材內容的審覈,合理利用算法推薦機制。而對於自媒體等內容創作者而言,要明白流量不等於一切,莫把靈活就業羣體當引流道具,否則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法治日報評論員)
來源:法治日報